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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12时起,合川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4-01-16 09:03


根据2024年1月12日空气质量实况监测和预报分析,预计1月13日起我区会出现一次区域性空气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且有发生短时重度污染天气的风险。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川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规定,合川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月13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我区将从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等方面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健康防护温馨提示

1. 儿童、老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 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缩短室外作业时间。

公众减排建议措施

1. 倡导节约用电,冬季室内使用节能取暖设备。

2. 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 停止露天焚烧、熏制腊肉等行为。

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合川区区域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实现减排。突出对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电子制造、石化、医药制造、机械加工、铸造、制鞋等企业的管控,督促企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减少有机溶剂使用,有条件的企业应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安排错峰生产或暂停生产。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合川区区域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增加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和频率,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增加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合川区区域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在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增加对施工扬尘、渣土消纳场扬尘、道路扬尘等的检查频次。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煤、焦、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生活源减排措施: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应避免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确需施工的应实施精细化管控,使用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其他减排措施: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条件具备情况下可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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