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川区法院太和法庭法官通过“代表委员联络站”联系区人大代表曹霞、陈安洪,到太和镇仙桥村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老人的养老之忧。
原来,龙某(女)今年83岁高龄,膝下有4名子女(以下简称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因子女之间就龙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未能协商一致,无奈之下,龙某便将4名子女诉至法庭。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孙金龙考虑到龙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便决定到当地开展巡回审理,调解纠纷。为提高调解效率,尽快解决老人的忧虑,孙金龙事先向龙某所在的村委了解了详细情况。近几年,一直是老四在家照料龙某的生活起居,老大、老二、老三偶有时间来看望龙某。也因此,老四认为自己已赡养龙某多年,早就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不能再要求他赡养。“要照顾,大家一起轮流照顾。”“那爸爸去世后,留下的几万元钱呢……”调解当日,龙某的几个子女一见面就争吵了起来。
听了他们争吵,孙金龙明白主要矛盾还是以前的经济账没算清,便劝说4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单单算经济账,不能以放弃继承、已经赡养了很久等理由和说辞拒绝赡养。
这时,老四说道:“他们不出钱不出力,我们一家怎么能行?不公平!”这时,区人大代表曹霞、陈安洪相继劝说道:“你照料了母亲这么多年,是义务,也是你的孝道。”“此前其他几人没有把责任担起来,有些不公,今天法官和我们都在,一定会协商出一个公平方案来的。”最终,在法官和人大代表、村干部的共同疏导下,四子女逐渐解开了心结,认识到了错误,并达成调解协议:每人每月给龙某700元赡养费,并轮流照料龙某的生活起居。协议签署后,龙某看着握手言和的子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下一步,合川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前沿阵地作用,用好“代表委员联络站”“车载便民法庭”等,提高涉赡养纠纷化解力度、效率,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