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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预申请开始啦 预推出申请房源约319套(间)5月12日前可预申请

发布日期:2023-04-23 14:23

4月19日,记者从区住保中心获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着力解决我区青年人、新市民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问题,我区拟推出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待根据预申请情况实施装修并达到拎包入住条件),房源约319套(间),涉及9个项目,预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2日(线下周末及节假日除外)。符合条件的群众可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填报,或者在预申请期间到区行政服务大厅A区3楼338室线下填报。  

本次申请房源点具体如下:

位于南津街街道江亭路201号的江亭花园小区(电梯房),预计有房源46套(间);

位于南津街街道紫荆路337号的新枫苑小区,预计有房源31套(间);

位于南津街街道南园路338号的南城花园小区(电梯房),预计有房源96套(间);

位于南津街街道南津街1216号的江上城二期(电梯房),预计有房源98套(间);

位于合阳街道沙坪大道10号的烂祚房(电梯房),预计有房源19套(间);位于合阳城街道合化路292号的龙洞湾(多层步梯房),预计有房源3套(间);

位于合阳城街道将军路181号的将军路阳光小区(多层步梯房),预计有房源1套(间);

位于钓鱼城街道北环路383号的渔城雅苑(小区三室两厅为电梯房,其余为多层步梯房),预计有房源5套(间);

位于钓鱼城街道嘉滨路533号的东海滨江城(电梯房),预计有房源20套(间)。

  本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为我区创业就业的青年人、新市民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本人及配偶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区无住房(不含农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此前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等),在申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的次月中止。无住房指申请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城区(指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七个街道及铜溪镇纳入城市规划区区域)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并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公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未转让住房)。  

据了解,本次拟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高于我区现公租房租金标准,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金标准。申请户型标准为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可申请一室户型,也可两户或三户联合申请二室、三室户型及二室、三室改造的单间户型,涉及多余房间及房屋公用部分的租金需由合租人共同承担;3人及3人以上户家庭可申请二室、三室户型,也可两户或三户联合申请三室户型,或三室改造的单间户型,涉及多余房间及房屋公用部分的租金需由合租人共同承担。物业标准则遵照小区统一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只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预登记,具体申请方式、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租金标准等最终以区住房城乡建委发布的正式申请公告为准。

预申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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